经营者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该怎么办?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发现店里卖的一批商品存在缺陷。我很担心后续会有麻烦,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才符合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当经营者发现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缺陷时,具体要怎么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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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营者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商品或服务缺陷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商品缺陷就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服务缺陷则是服务过程中存在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不合理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这就意味着,经营者一旦发现商品或服务有缺陷,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这里的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食品类一般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同时,要把缺陷情况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知晓其中的风险。
第二步,要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如果是商品有缺陷,可能要停止销售该商品,对已经销售出去的商品进行召回。召回就是把已经卖给消费者的有缺陷商品收回来,进行处理。在召回过程中,如果消费者因为配合召回而产生了必要的费用,比如运输费等,这些费用是由经营者来承担的。对于有缺陷的商品,还可能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避免其再次流入市场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