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个人工程款该如何认定?


在法律上,认定骗取个人工程款,一般涉及到刑法中的诈骗罪或民事法律中的欺诈行为。下面分别从刑事和民事两个角度来解释。 从刑事角度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骗取个人工程款构成诈骗罪的认定,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工程款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支付工程款,而是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例如,发包方虚构工程项目,让承包方进行施工,之后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款项,且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挥霍,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其次是客观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虚构事实可以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情况,如夸大工程规模、虚构工程收益等;隐瞒真相则可能是隐瞒自己没有支付能力或者工程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比如,发包方隐瞒自己已经资金链断裂的事实,让承包方继续施工。最后,数额要达到一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民事角度看,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工程款纠纷中,如果发包方存在欺诈行为,承包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发包方赔偿损失。比如,发包方故意隐瞒工程的真实成本,让承包方以过低的价格签订合同,这就构成了民事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总之,认定骗取个人工程款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