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下达后还不还款该怎么办?
我之前给别人借了一笔钱,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就申请了支付令。现在支付令已经下达了,但对方还是没还钱。我想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让对方还钱呢?
展开


如果支付令下达后对方还不还款,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支付令规定的15天异议期内,对方既不还钱,也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此时你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来帮你实现债权。 其次,如果对方在15天异议期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后,一般会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进入诉讼程序后,就需要通过正常的诉讼流程,如提交证据、开庭审理等,来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责任承担,最终通过生效判决来确定如何执行。 总之,支付令下达后对方不还款,债权人是有法律途径可以保障自身权益的,要依据对方的具体反应,及时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