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支付令后没钱还该怎么办?
我收到了支付令,但目前确实没有钱还。我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做,是和债权人协商,还是有其他办法?我也不太清楚不还钱会面临怎样的法律程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如果收到支付令后没钱还,可以参考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跟债权人坦诚地说明自身经济状况,请求对方同意分期偿还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若能获得债权人同意,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就可以通过分期还款的形式来履行债务。这样既给了自己一定的还款时间,也保障了债权人能逐步收回欠款。 其次,若与债权人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不过要注意,提出异议得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和证据,不能仅仅以“经济困难没钱还”这种简单理由来提出异议。 要是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又没有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不用还了,一旦在未来有了偿还能力,债权人仍可依法向法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书面异议: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的,表明不同意支付令内容的书面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