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第一次违停是否免处罚?
我今天开车出门,临时有事就把车停路边了,结果回来就发现被贴了违停告知单。我记得好像有每年第一次违停免处罚的说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问这种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是真的每年第一次违停就不会被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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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没有全国统一规定每年第一次违停就免予处罚。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交通管理政策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部分城市为了体现人性化执法,推出了“首违免罚”政策。这一政策一般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一定周期内首次发生特定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免予罚款、记分,仅给予警告处罚。这里的特定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包含违停,但不同城市对于适用“首违免罚”的违停情形、适用条件和范围规定也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城市要求是一定时间内(如一年)、在特定区域(如非主干道等)的首次违停,且没有造成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每年第一次违停就一定免处罚,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交通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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