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时小产权房赠予是否有效?


在探讨民法典中离婚时小产权房赠予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被称作“乡产权房”。 从法律角度来看,赠予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有处分该财产的权利,并且双方达成了赠与的合意,赠与合同在形式上就成立了。 然而,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完整的产权,其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赠予,并且符合相关的集体组织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土地有相应的权益,在集体内部流转小产权房相对来说更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但如果是将小产权房赠予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种赠予的效力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该集体土地的资格,这种赠予可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将小产权房赠予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涉及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违规流转。 在离婚时的小产权房赠予,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小产权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的赠予行为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赠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此外,即使赠予合同在形式上成立,也不意味着受赠人就一定能取得小产权房的实际权益。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无法进行产权过户登记。这就意味着,受赠人可能面临着无法保障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权益的风险,比如在房屋拆迁、征收等情况下,受赠人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离婚时小产权房赠予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小产权房的性质、赠予双方的身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