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打了眼睛该如何要求赔偿?


如果孩子被打了眼睛,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首先来说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孩子被打眼睛,医疗费就是实际为治疗眼睛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等等,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护理费,如果孩子受伤需要专人照顾,比如家长请假照顾孩子,家长因此产生的误工损失,就可以作为护理费要求赔偿;要是请了护工,那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交通费,是指为了给孩子治疗眼睛,往返医院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公交地铁费等。营养费,根据孩子受伤恢复的需要,适当补充营养所花费的费用也能要求赔偿。 要是孩子眼睛受伤严重导致残疾了,那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像配置特殊的眼镜等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这是对孩子因残疾导致未来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的一种赔偿。另外,如果因为孩子眼睛受伤,给孩子及其家长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赔偿的流程。首先建议及时报警,警察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成功,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赔偿就行。要是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那么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发票、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等,来证明孩子的受伤情况以及所产生的各项损失。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也不用太担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对方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扣划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对方的财产等,来保障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就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这个事件里孩子眼睛被打就属于人身损害。 残疾赔偿金:是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