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食品商标注册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商标查询阶段。在申请商标之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就是去看看你想要注册的商标有没有和别人已经注册或者正在申请的商标相似或者相同。这样做能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成功率。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法定程序,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接着是申请文件准备阶段。申请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如果是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是企业申请,就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还要准备商标图样,并且确定好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然后进入申请提交阶段。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能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再之后是形式审查阶段。商标形式审查是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看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会要求补正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发放受理通知书。
之后是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包括对商标的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是否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实质审查不通过,商标局会驳回申请;若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规定,会下发部分驳回通知书。
还有初步审定公告阶段。经过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商标局会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就会注册成功。
最后是注册核准阶段。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获得注册核准,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