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各国关于涉外遗嘱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我有一些海外资产,想立遗嘱对这些资产进行分配。但不太清楚不同国家对于涉外遗嘱和继承都有啥规定,比如遗嘱形式、继承顺序这些方面。我该怎么依据不同国家法律来立有效的遗嘱,保障继承人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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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涉外遗嘱与继承问题逐渐增多。不同国家对于涉外遗嘱与继承的规定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来看遗嘱方面。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不同国家对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各不相同。以我国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而在法国,遗嘱分为秘密遗嘱和公开遗嘱,秘密遗嘱须有公证人和证人在场,公开遗嘱则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 在遗嘱能力上,各国规定也存在区别。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遗嘱能力。日本法律规定,年满15岁的自然人具有遗嘱能力。 再说说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不同国家的法定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差异较大。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两个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在德国,法定继承顺序更为复杂,子女、父母、祖父母等都有不同的继承顺序和份额。 在涉外遗嘱与继承的法律适用上,也有相应规则。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对于涉外遗嘱与继承问题,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情况较为复杂。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国际法律专家,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继承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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