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9万后全部退还并拿到和解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我朋友涉及诈骗案件,金额达到了19万,后来把钱全部退还了,也拿到了被害人的和解书。现在很担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可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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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9万全部退还并拿到和解书,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诈骗19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虽然犯罪嫌疑人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要手段。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积极退赃和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可能会在法定刑的基础上减少一定的刑期,或者适用缓刑等较轻的刑罚。 最后,具体的处理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存在其他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等,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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