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后怎么把户口迁回广西娘家?
我在福建结婚后把户口迁过去了,现在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广西的娘家。但我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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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广西娘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户口迁移的基本概念。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现常住地的行为。这种迁移涉及到不同地区户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权限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到您的情况,第一步需要向广西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通常是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娘家的户口本等。申请时,您要说明迁移的原因是离婚后回娘家。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迁入条件,广西的户籍管理部门会为您开具准迁证。 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您要回到福建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办理时,需要出示广西开具的准迁证以及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福建的派出所会根据准迁证的内容,为您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您的户口本上注明迁出信息,同时给您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一步,您持户口迁移证回到广西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您的户口就正式迁回广西娘家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为了确保迁移过程顺利,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广西娘家所在地和福建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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