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组有哪些基本职能?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现在要成立破产清算组。我不太清楚破产清算组具体要做些什么工作,想了解下它的基本职能都包括哪些方面,这样能更好地配合清算组推进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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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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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也被叫做破产管理人,是在企业破产程序里,由法院指定产生,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工作的专门机构。 它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是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要接收破产企业的一切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这就好比一个新的管理者接手一个企业,需要把企业的所有家当都掌握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其次是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管理破产财产指的是清算组要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防止财产的毁损、灭失。处分破产财产则是清算组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现,比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该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再者是代表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要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比如,当破产企业有未了结的合同纠纷时,清算组要代表企业去法院打官司。根据法律规定,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然后是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算组要根据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该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最后是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等终结事宜。当破产程序结束后,清算组要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使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总之,破产清算组在整个破产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各项职能的履行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以及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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