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达到多少钱可以立案?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发现公司里好像有人私自挪用了公司的钱。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挪用资金达到多少金额就能够立案呢?我希望能弄清楚这个标准,看看公司这种情况是否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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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具体来说,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标准是挪用资金6万元以上。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资金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挪用资金4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不仅仅看挪用的金额,还会考虑挪用的时间、资金的用途、是否归还等因素。比如,挪用资金虽然达到了立案标准,但在三个月内归还了,且不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可能就不构成犯罪。如果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即便金额较小,也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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