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政策是怎样的?


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特定行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通过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首先,适用范围方面,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具体来说,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其次,关于抵减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最后,在申请流程上,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