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加计抵减是怎么回事?

我是一家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的负责人,不太清楚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想了解这个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能抵减多少,对企业有啥好处,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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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加计抵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简单来说,就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再多扣除一部分,从而少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里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后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比例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这项政策对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来说,能直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增加企业的资金流,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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