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是否有加计抵减政策?
我经营着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在税务方面不太了解。听说有些行业有加计抵减政策,不知道我们物业服务行业有没有这个政策呢?如果有的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能为公司节省不少成本,所以很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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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政策里,加计抵减是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物业服务的加计抵减情况。 加计抵减是指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来抵减应纳税额,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相关规定,对于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中,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物业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符合上述销售额占比条件,就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不过要注意的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同时,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比例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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