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是多少?
我在广东,想了解下在广东这边,诈骗罪量刑和数额是怎么对应的。比如达到多少金额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不同的金额区间对应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很需要这方面的信息,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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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与诈骗数额密切相关。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简单来说,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广东诈骗罪数额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将广东分为两类地区来确定数额标准。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所以,在广东不同地区,根据诈骗数额的不同,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当诈骗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时,就会构成诈骗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数额和情节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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