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广东,听说有人因为聚众赌博被抓了。我不太清楚在广东聚众赌博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犯罪,以及一旦构成聚众赌博罪,具体会怎么量刑。想了解下广东关于聚众赌博罪在法律上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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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罪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以营利为目的”,就是指参与赌博是为了赚钱获利。“聚众赌博”通常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等行为。 对于广东地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聚众赌博通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当符合上述聚众赌博情形,就可能构成聚众赌博罪。一旦构成该罪,按照刑法规定,一般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不过具体的量刑,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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