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盗窃罪数额达到多少会立案?
我在广东,听说不同地方盗窃罪立案的数额标准不一样。我就想知道在广东省,盗窃金额达到多少,警方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呢?我担心自己遇到盗窃情况却不知道够不够立案标准。
展开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与盗窃数额相关。 关于广东省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广东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对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作了规定。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在广东省一类地区,盗窃数额达到三千元及以上,二类地区盗窃数额达到二千元及以上,公安机关一般会作为盗窃罪予以立案追诉。不过,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会予以立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