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帮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广州帮信罪量刑标准相关内容。我朋友好像卷入了帮信罪的事,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在广州对于帮信罪是怎么判定量刑的,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不同情节分别会怎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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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明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在实施犯罪行为,还为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帮信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情节严重的帮信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帮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要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那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给超过三个人提供帮助的;二是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的;三是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四是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参与其中的;五是被帮助的那些人,他们做的事让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的。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综合判定。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上,用来衡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是判定某些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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