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什么指导意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财产权利归属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对于明确夫妻财产关系、避免日后纠纷有着重要意义。 在我国,虽然目前《关于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草稿)》并非正式的规范性文件,但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办理此类公证提供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夫妻双方应当提交身份证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财产凭证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的内容通常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归属等。在起草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例如,不能通过协议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证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询问,以进一步了解协议的背景和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果协议存在不明确、不合理或者可能损害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进行修改。 经过审查,公证机构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证要求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明夫妻财产约定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有力证据。在日后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中,公证书能够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权益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后,并不意味着协议不能变更或撤销。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并再次办理公证手续。同时,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