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务侵占罪何时立案?
我在贵州,发现公司里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知道在贵州,达到什么情况或者什么时候,这种职务侵占行为能被立案呢?我不太清楚这边关于职务侵占罪立案的具体时间和标准,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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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单位里的人,借助自己工作的便利,把单位的钱或者东西,私自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一定金额,就构成了这个罪。 在贵州,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 也就是说,在贵州,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达到六万元及以上时,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当发现可能存在职务侵占行为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初步的证据,如财物的去向、相关的账目记录等。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会予以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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