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错判导致被害人被执行枪决该如何补偿?

我家亲属被错判了,最后还被执行了枪决。现在真相大白了,我们都特别痛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给我们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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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错判导致被害人被执行枪决这种极其严重的司法错误时,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赔偿的范畴。该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于错判被执行枪决的情况,受害人已经死亡,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方面,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于错判案件,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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