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滚滚声优传媒是靠赚违约金盈利的吗?

我和滚滚声优传媒签了合同,感觉他们对业务推进不太积极,反而在合同里设置了不少违约条款。我担心他们是不是故意这样,就是为了让我们违约然后赚违约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没有办法判断他们是不是靠赚违约金来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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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一家公司是否靠赚违约金盈利不能仅靠猜测,需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分析。 首先,关于违约金,它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本身是合法的,目的是保障合同的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获得一定补偿。 判断滚滚声优传媒是否靠赚违约金盈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一是看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中关于违约的情形设置得非常宽泛,而对公司自身的义务和责任规定模糊,或者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不合理地加重了合同相对方的负担,那么就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正常情况下行业内违约金可能是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但该公司规定的违约金远超这个比例,这就可能存在问题。 二是看公司的行为模式。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公司故意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制造对方违约的机会,或者在对方出现轻微违约时,不积极协商解决,而是直接要求高额违约金,那么就有靠赚违约金盈利的嫌疑。例如,公司本应按时提供培训资源却故意拖延,导致合作方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然后以合作方违约为由索要违约金。 如果发现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认为公司存在故意制造违约情形索要违约金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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