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媒忽悠签了合同,不给违约金会怎么样?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不给违约金可能产生的后果。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来讲,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当你与传媒公司签订合同后,合同就生效了,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你因为被忽悠签了合同而不支付违约金,这属于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件,就是有效的。 接着说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传媒公司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而你拒绝支付,传媒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程序上看,传媒公司可能会先与你协商,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如果你仍然拒绝,传媒公司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以及你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有效,且你确实违约,那么法院会判决你支付违约金。 若你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传媒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你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你的财产等。 不过,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是被传媒公司忽悠才签订的合同,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你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传媒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你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