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海南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也受到了损害。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海南省对于这类情况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依据,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分别是怎么算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海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内容及相关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上述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处理海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需要准确适用这些法律规定和标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际的赔偿计算可能会因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签了一年合同是否可以提前离职?

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提前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但又担心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提前离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履行什么手续呢?

超速20%不到50%会如何处罚?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超速了,速度超过规定的20%但还没到50%,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这种程度的超速,在扣分和罚款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其他影响,希望能得到准确详细的解答。

侵权赔偿如何附带利息赔偿?

我遇到了侵权事件,对方给我造成了损失,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想知道在要求对方进行侵权赔偿的时候,能不能附带要求赔偿利息呢?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来争取这个利息赔偿呀?

哪些人享有留置权?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和留置权相关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哪些人有资格享有留置权。比如在一些商业交易、劳务服务场景中,不知道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特定身份的人才能享有,想弄明白具体的范围。

涉嫌故意伤害怎么判,能调解吗?

我和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伤了,现在被认定涉嫌故意伤害。我很担心会被判刑,也想和对方和解。想知道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能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个事情,调解对判决会有什么影响?

在国外没有护照想回中国该怎么办?

我现在人在国外,结果护照丢了,也不知道怎么补办。我特别着急想回中国,但是没有护照不知道该走什么流程回去,有没有人能给我说说具体该怎么做啊?

无字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什么样子的?

我打算去办理无字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是心里没底,不知道这执照长啥样。我想了解它的外观样式、上面都有啥内容,比如有没有字号的显示之类的,这样我去办理的时候也能有个心理准备。

买社保可以去邮政办理吗?

我想给自己买社保,听说有些地方可以通过银行办理,不知道邮政行不行。我不太清楚买社保的具体流程和办理地点,想问下能不能去邮政办理社保呢?

现在多大年龄可以被判刑?

我有点好奇法律上对于判刑的年龄规定。我身边偶尔会听说一些未成年人犯错的事情,就想知道到底多大的孩子犯错会被判刑呢?是只要犯了错就会判刑,还是不同年龄有不同的规定呀?

已完成投资额是否为产值?

我在做项目财务分析时,对已完成投资额和产值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不知道已完成投资额能不能就看成是产值。我想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已完成投资额到底是不是产值,这对我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很重要。

医保暂停了怎么恢复正常参保?

我的医保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暂停了,现在我想恢复正常参保,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我想知道恢复参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还有办理的时间有没有限制之类的问题。

电子社保卡如何注销?

我已经有了实体社保卡,觉得电子社保卡用处不大,想把它注销掉,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不清楚注销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条件。希望能了解电子社保卡注销的详细方法。

酒驾撞人致轻伤会怎么判刑和赔偿?

我酒驾时不小心撞了人,对方是轻伤。我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又该如何进行赔偿,希望能了解清楚,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核磁共振检查能否报销医保?

我生病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做核磁共振,但是这个检查费用不低。我有医保,就想问问这核磁共振检查的费用能不能用医保报销呢?要是能报,能报多少,有啥条件限制不?

抚恤金纠纷案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因为抚恤金分配问题起了纠纷,现在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抚恤金纠纷案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呢?

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是否犯法?

我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另一半不仅出轨,还偷偷转移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这种婚内出轨还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犯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民间借贷纠纷会被拘留吗?

我和别人有民间借贷纠纷,对方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把他起诉了。现在案子在处理中,我想知道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里,他会不会被拘留啊?我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扣缴义务人是实际缴款人吗?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事务时,遇到了扣缴义务人的概念。不太清楚扣缴义务人是不是实际的缴款人,想知道在法律层面,扣缴义务人和实际缴款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交通事故中哪些行为需要负全责?

我最近开车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点小碰撞,不太确定责任怎么划分。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里,具体有哪些行为是要负全责的呢?了解清楚这个,我心里也能有个底,以后开车也能多注意。

查找会计错账有哪四种方法?

我是一名会计新手,在工作中经常会出现错账的情况。我知道有查找错账的方法,但不清楚具体是哪四种。想了解一下这四种查找会计错账的方法具体是什么,在实际工作中该怎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