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子,开发商陈欠的取暖费该怎么处理?
我买了开发商手里的房子,后来供暖公司找我要之前开发商欠的取暖费。我觉得这钱不该我出,可供暖公司说不给钱就停暖。我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按法律该怎么解决,这陈欠的取暖费到底该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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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买卖合同和供暖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你和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协议,而供暖合同通常是供暖公司与房屋的产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你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你和开发商在合同里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陈欠的取暖费由你承担,那么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个债务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为取暖费是开发商在拥有该房屋期间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其承担。 供暖公司要求你支付开发商陈欠的取暖费是不合理的。供暖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供暖服务与费用支付的合同关系,开发商陈欠取暖费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供暖公司应该向开发商追讨这笔费用。 如果供暖公司因为开发商陈欠费用而对你采取停暖等措施,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与供暖公司进行沟通,向其说明该费用是开发商所欠,并非你本人的债务。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供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供热管理部门有职责监督供暖公司的服务行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暖公司恢复供暖并赔偿因不合理停暖给你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取暖费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你不应该承担开发商的陈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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