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欠材料费不付能向房东索要吗
我给一个承包商供应建筑材料,现在工程都结束一段时间了,可他一直拖着材料费不给。听说这个承包商和房东之间在工程款结算上有些纠纷,我就想着能不能直接找房东要我的材料费,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行不行,要是可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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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承包商欠材料费不付,不能直接向房东索要。这是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也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才有权利和义务关系。你和承包商签订了材料供应合同,那么就应该由承包商来支付材料费,和房东并没有直接的合同联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向房东主张权利的。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能确定你与承包商存在雇佣劳动力的实体关系,你作为实际施工方,是可以向开发商正式主张支付涉案款项的。但要注意,开发商仅需对欠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部分负有偿还义务,超出此范畴的欠款,你可以请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解决。 要是想向房东索要材料费,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材料供应合同、送货单、结算单等,用来证明你提供了材料以及欠款的金额。然后可以尝试先和房东、承包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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