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提供毒品又吸毒会按什么来处理?
我之前糊涂,不仅自己吸毒,还把毒品提供给了别人。现在很后悔,不知道这种既提供毒品又吸毒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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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既提供毒品又吸毒这种情况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评价和处理方式。 首先来说吸毒行为。吸毒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它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单纯的吸毒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主要是拘留和罚款。 再看提供毒品的行为,这可能涉嫌不同的罪名,具体要根据提供对象、目的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是向他人无偿提供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符合特定情形,可能涉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是有偿提供毒品,那毫无疑问就构成贩卖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的量刑根据毒品的种类、数量等因素有不同的幅度,最轻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重甚至可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既提供毒品又吸毒,吸毒部分会面临治安处罚,提供毒品部分如果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对不同行为分别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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