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应怎么处理?
我和对象订婚后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期间有一些共同购置的财产,也有一起欠的债务。现在我们打算解除婚约了,不知道这些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是像夫妻离婚那样分割吗?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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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需要明确的是,婚约本身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它和婚姻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确立的,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婚约更多的是一种道德层面的约定。 对于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处理,一般遵循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原则。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比如说,两人一起购买了一套家具,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在解除婚约分割财产时,就按照这个出资比例来分配该家具的归属或者变卖后的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关于婚约期间的共同债务处理,同样要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一般是根据债务的用途和双方的受益情况来确定分担比例。如果是为了双方共同的生活或者共同的事务产生的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例如,为了筹备婚礼一起借的钱,那么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总之,在处理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时,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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