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前会议是什么?
我有个民事案件,法院通知要开庭前会议。我不太明白这庭前会议是干啥的,有什么作用,在庭前会议上我要做些什么,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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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庭前会议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正式开庭审理前,由审判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的,为开庭审理做准备的会议。 从作用上来说,庭前会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可以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通俗来讲,就是让双方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都摆在明面上,让彼此清楚对方的立场。其次,它能够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比如,在庭前会议上,如果一方觉得自己最初的诉求不太合适,想要更改,就可以在这里提出申请。再者,庭前会议可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找出案件中存在分歧的关键问题,这样在正式开庭时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审理。另外,它还可以组织交换证据,促使当事人在庭前将自己掌握的证据提交出来,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避免在庭审时搞“证据突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四)组织交换证据;(五)归纳争议焦点;(六)进行调解。 在庭前会议上,当事人要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和陈述,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同时,要遵守会议的秩序和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安排。如果对某些程序或者对方的观点有疑问,可以及时向审判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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