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会怎么处理?


在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涉及到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首先,什么是漏罪呢?漏罪就是在法院对犯罪分子的某一个或多个犯罪行为作出判决时,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之后才被查出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这里所说的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第一步,司法机关会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得出对漏罪的判决结果。第二步,将前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和漏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上述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来确定一个新的执行刑期。第三步,已经执行的刑期会被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例如,甲之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了3年后发现还有漏罪,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么,就需要在10年和15年(10年与5年的总和)之间,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个新的执行刑期,假设新决定执行的刑期是13年,由于已经执行了3年,那么甲还需要再执行10年。 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并不是简单地将前后刑罚相加,而是遵循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并且会考虑到已经执行的刑期,以确保刑罚的公平和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