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村青苗拆迁补偿标准的公示期是多久?
最近涉及到农村青苗拆迁相关事宜,不太清楚合肥市这边农村青苗拆迁补偿标准的公示期规定。想了解具体是多少天,好心里有个底,看看在公示期内要做些什么准备,以及公示期对我们被拆迁户来说有哪些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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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村青苗拆迁补偿标准的公示期最少是30天。 在征地过程中,公示期有着重要意义。它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让大家清楚了解拆迁补偿的各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这就意味着,在这30天的公示期内,被拆迁人如果对补偿标准等有疑问或者不同意见,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需要根据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相关概念: 征收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系统分析、预测和评估的过程,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补偿登记:被拆迁人按照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去办理确认补偿相关事宜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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