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里的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销售,就能享受这个优惠。 其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如果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相关技术转让、开发等业务,可免征增值税。 此外,还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对于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涉及相关农产品加工业务,也能适用该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应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增值税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同时,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操作,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