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高新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旨在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进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这意味着科技型高新企业能少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例如,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的企业,如果是一般企业,需缴纳2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而若是科技型高新企业,只需缴纳150万元,节省了100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是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从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这意味着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越多,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少。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也有延长。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这对于前期研发投入大、盈利较晚的科技型高新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有利的政策,能让企业在更长时间内弥补亏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在增值税方面,科技型高新企业如果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