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抢救无效死亡是否需要经过法院处理?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经抢救无效死亡了。现在我很慌,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经过法院处理呢?我不太清楚整个流程,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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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导致对方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必然要经过法院处理,这要分不同的情形来看。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讲,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通过自行协商或者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对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达成协议,并且肇事方按照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经过法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也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受害方家属可能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判定肇事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如果肇事方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来确定肇事方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所以,撞人抢救无效死亡是否需要经过法院,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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