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骨折应该赔偿多少钱?


在肇事逃逸致人骨折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人身损害赔偿,就是指因为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侵权人要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而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来说,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要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骨折被评定为残疾,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肇事逃逸致人骨折具体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受害人的伤残情况等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