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赔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肇事逃逸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赔偿项目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方面: - 医疗花销,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 误工费,如果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则按行业平均来算。 -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间接损失方面: - 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者的伤残程度和当地人均收入来确定。 -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购买适合伤者辅助器具的费用。 - 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考虑被扶养人的年龄、户口,再结合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来计算。 若造成人员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赔偿额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半年;死亡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一般按二十年计算 )。另外,精神损失费需看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由法院酌情判定。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实际处理中,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若机动车不明、未参保交强险或抢救费用超限额,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之后再向责任人追偿。最终赔偿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实际损失等多种因素综合判定。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