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逃逸该如何赔偿?


在车辆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按照以下规则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这种情况下,逃逸方一般要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赔偿步骤如下:若肇事机动车投保了强制性保险,那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这是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目的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保障受害者能得到基本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要是机动车身份无法确定,或者该机动车并未投保强制性保险,甚至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抢救费用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待救助基金垫付完毕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关于赔偿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车辆肇事逃逸后,赔偿会先看交强险情况,不足部分再按规定处理。受害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国家设立的,在特定情形下,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基金,垫付后管理机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