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跑警察确定人后多久会处理?


在撞人逃跑事件中,警察确定责任人后多久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里涉及到几个不同的处理阶段和相应的时间规定。 首先是调查取证阶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表明调查取证阶段是有明确时间限制的,主要是为了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且准确的认定。 接着是行政处罚阶段。如果撞人逃跑者的行为构成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会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从调查终结到作出处罚决定,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时限,但行政机关通常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避免久拖不决。 然后是刑事诉讼阶段(如果撞人逃跑行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续还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也都有相应的法定时限。 不过,实际处理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事故涉及多人伤亡、存在证据收集困难或者需要进行复杂的技术鉴定等情况,处理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所以,虽然有法律规定的时间框架,但具体到每个案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