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需要警惕哪些常见的销售“陷阱”?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要警惕以下几种常见的销售“陷阱”: 虚假宣传陷阱: 开发商或销售人员为了吸引购房者,可能会对楼盘进行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比如,承诺小区会配备豪华的配套设施,像高级会所、大型健身房等,但实际交房时这些设施要么缩水,要么根本就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隐瞒产权问题陷阱: 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隐瞒房屋的产权情况,比如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后续可能会面临房屋无法过户、被法院强制执行等风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 定金陷阱: 销售人员可能会诱导购房者先交定金,并且在购房者未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就催促其签订认购协议。一旦购房者后期因为某些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定金可能就无法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交定金前一定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对购房相关事宜已经充分了解。 面积误差陷阱: 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会存在误差。有些开发商会利用这一点,在面积误差上做文章。如果误差超过一定比例,购房者的权益就可能受到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所以,购房者在收房时要仔细测量房屋面积,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阴阳合同陷阱: 部分开发商为了避税等目的,可能会与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阳合同是对外的,用于向相关部门备案;阴合同则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所以,购房者不要参与签订阴阳合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