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影手术体内遗留断裂导丝,医院该如何赔偿?


在造影手术中体内遗留断裂导丝,这属于典型的医疗事故情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医院的赔偿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造影手术中遗留断裂导丝,显然是医院方违反了正常的诊疗规范,属于医疗事故。 当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医院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含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额外治疗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因为体内遗留导丝而产生的后续检查、治疗费用等,医院都需要承担。 第二类是误工费。如果患者因为这次医疗事故而耽误了工作,无法正常获取收入,医院需要赔偿误工费。条例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类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若患者因处理导丝问题需要住院,医院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给予赔偿。 第四类是陪护费。当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医院要支付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类是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导丝遗留对患者造成了残疾,医院要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六类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患者有需要其扶养的人,医院也需要承担相应费用。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七类是交通费。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医院应凭据支付。 第八类是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九类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精神痛苦,医院应给予一定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如果发生了造影手术体内遗留断裂导丝的情况,患者可以先和医院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