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饭店里受到伤害饭店要赔偿吗,饭店有安全保障义务吗?


在探讨客人在饭店里受到伤害饭店是否要赔偿以及饭店是否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安全保障义务这一法律概念。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情况下,一方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护和防范危险的责任。在饭店与客人的关系中,饭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对进入其场所的客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意味着,如果客人在饭店里受到伤害,饭店是否要赔偿,关键在于饭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饭店存在没有及时清理地面水渍、警示标识不明显、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导致客人滑倒、摔倒或因其他原因受伤,那么饭店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对客人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然而,如果客人受到的伤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比如有其他客人在饭店内打架,殃及无辜,那么首先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饭店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管理上的疏漏,例如保安未能及时制止冲突,那么饭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客人自身的行为也会影响饭店的责任认定。如果客人受伤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客人在饭店内奔跑、打闹而摔倒受伤,饭店在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承担或者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总之,客人在饭店里受到伤害,饭店是否要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饭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客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