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迁回原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户口本迁回原籍,是指将户口从目前所在地迁回到原来户籍登记的地方。一般来说,这一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相关手续。 首先,要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接下来是具体的手续流程。第一步,向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回申请。这时候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迁回的原因,比如是因为工作变动、投靠亲属等。同时,还需要准备一些基本材料,像身份证、户口本等。第二步,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你是否符合迁回的条件,比如是否在原籍有房产、是否与原籍亲属有法定的投靠关系等。如果审核通过,他们会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第三步,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回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在这里,你要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然后注销现户口。第四步,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城市是三日以内,农村是十日以内,持迁移证件回到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完成户口本迁回原籍的手续。 不同的迁回原因,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是投靠亲属迁回,可能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因房产迁回,需要提供房产证明等。所以,在办理迁回手续之前,最好先向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