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账户在离婚时是如何判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账户的判定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将钱赠与孩子,并且已经存入孩子账户,那么这笔钱通常会被视为孩子的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当父母把钱存入孩子账户时,就相当于完成了赠与行为,钱的所有权已经归孩子所有。比如,夫妻商量后把一笔钱存到孩子账户,作为孩子以后上学的费用,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就是孩子的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里孩子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即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侵犯其财产权益。 其次,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是对孩子的明确赠与,例如有书面协议表明是赠与孩子用于特定用途,像教育、医疗等,同样不可分割。比如父母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将一笔钱赠与孩子用于购买学习资料,那么这笔钱也属于孩子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恶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孩子账户,企图隐匿财产,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将这部分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并且可能会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夫妻共同的存款转到孩子账户,想不让对方分到这笔钱,被发现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孩子未成年,孩子账户里的钱虽然属于孩子,但可以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需要注意的是,保管方只是代为保管,并没有任何支配权,必须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管理这笔财产。 相关概念: 监护职责:就是监护人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并且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处分:简单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处理、处置,比如卖房子、花存款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