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法院根据多种因素来综合判定的,目的是保障孩子能在最有利的环境中成长。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这些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像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者母亲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会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要是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重点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能力:涵盖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水平、身体状况等多个方面,是综合判断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因素。 抚养条件: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例如是否有稳定住所、能否给予孩子足够关爱陪伴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