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条文是怎样的?

我买了辆车,上了交强险,但不太清楚交强险条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交强险具体保什么,在哪些情况下能获得赔偿,赔偿的额度是多少,以及有哪些免责条款等内容,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答下。
展开 view-more
  • #交强险条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交强险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规定。从保障范围来看,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比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A车投保了交强险,A车在行驶过程中与B车发生碰撞,导致B车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坏,此时交强险就会发挥作用。 关于赔偿限额,按照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也就是说,如果A车在事故中有责任,对于B车人员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可达18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000元,车辆等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在免责条款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如果A车的驾驶员是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垫付抢救费用,但之后会向驾驶员追偿,并且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此外,交强险的投保也有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照规定投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这就要求车主们必须依法投保交强险,以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