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登记是如何分类的?

我最近对著作权登记这方面比较感兴趣,自己也有一些创作。想弄清楚著作权登记到底是怎么分类的,是按照作品类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类标准呀?主要就是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类情况,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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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登记的分类方式有多种。 首先,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强制登记就是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的登记。比如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就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在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会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而自愿登记,就是法律没有要求必须登记才能取得权利,但是当事人自己主动要求办理的登记。例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其次,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可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是在著作权形成之后发生,比如著作权转让等情况;注销登记则是在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的时候进行。 另外,依据著作自身的表现形式,著作权登记主要分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这里的计算机软件指的是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作品著作权又包含很多种,像文字作品,就是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比如小说、论文等;口述作品,是即兴的演说、授课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还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像绘画、书法等;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相关概念: 强制登记: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相应权利的登记行为。 自愿登记:法律无强制要求,当事人自行决定办理的登记。 注册登记:主要针对著作权取得进行的登记。 权利变动登记:在著作权形成后,因权利变化如转让等进行的登记。 注销登记:在著作权或其某项权利消失时开展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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