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会如何判决?


夫妻离婚时,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决: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来判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话,应当准予离婚。比如一方长期吸毒,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会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判决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亲有稳定收入且能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母亲经常出差无法陪伴孩子,那法院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父亲。同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数额一般根据其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 然后是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如全职照顾孩子、老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仍归个人所有。 最后是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就由一方个人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