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纠纷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呢?
我最近遇到了商品房纠纷,打算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不太清楚诉讼费具体的收取标准,比如是不是按照房屋价值来算,不同金额范围收费比例是否不同,除了案件受理费还有没有其他费用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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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纠纷诉讼费的收取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关于案件受理费,这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分段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产生其他诉讼费。比如勘验费,是在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等进行勘查检验时产生的费用;鉴定费,在需要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时收取,像房屋质量鉴定等;公告费,在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等情况下会产生;还有证人、鉴定人与翻译人员因参与诉讼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与误工补贴等费用。 例如,如果商品房纠纷的诉讼请求金额是15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为:1万元部分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即9万元)按2.5%交纳,为2250元,超过10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即5万元)按2%交纳,为1000元,总计3300元。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费用是要减半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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